特崗教師的實施原則:
1.堅持範圍,嚴格條件。(主要是針對本科學歷畢業的師範生,當然非師範生只要持有教師資格證也是可以報考的,也會收少部分專科師範生,專科非師範生不給予報考資格)納入"特崗計劃"的縣(市、區),必須是教師總體缺編、結構性矛盾突出,財力比較困難,但工作基礎好、積極性高的縣(市、區),"特崗計劃"實施期內原則上不得再以其它方式補充新教師。各設崗縣要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招聘聘期已滿、考核合格、願意繼續留在當地任教的"特崗計劃"教師。(特崗教師服務期三年,三年後自行選擇發展的道路)
2.中央統籌,地方實施。(特崗教師考試是由國家統籌制定“特崗計劃”但實施的具體規定還是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的情況來進行制定的,因此各地的報考條件、申請資料、報名時間、考試內容等等都存在差異)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制定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特崗計劃"教師總量指導性意見。我省"特崗計劃"的實施工作,在省政府領導下,建立省政府分管教育的秘書長和省教育廳、財政廳、人事廳、省編辦分管負責人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統籌組織,統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