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所示:
高級會計師是會計行業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他的基本職責是起草、解釋和解答壹個地區、壹個部門、壹個系統或全國實行的財務會計法規、制度和辦法。組織和指導壹個地區、壹個部門、壹個系統的經濟核算和財務核算工作,培養中級以上的會計人才。
高級會計師資格除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外,還應具備四個基本條件:
1.系統掌握經濟、財務、會計理論及相關專業知識;
2.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財務會計工作經驗,能夠承擔壹個地區、壹個部門或壹個系統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3.獲得博士學位,擔任會計師職務2-3年;或取得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證書,或大學畢業並擔任會計工作5年以上;
4.更熟練地掌握壹門外語。
應用指南:
為推進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科學、客觀、公正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方法,在總結2003年浙江、湖北兩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04年擴大了16省市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試點工作。
2005年至2007年,擴大到29個省區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山西、內蒙古自治區。2009年,繼續在全國範圍內實行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與評價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