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
1,必須達到招生簡章規定的轉專業要求。
2.初審成績符合調入地區第壹誌願專業《全國初審成績基本要求》。
3.調劑專業與第壹誌願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
5、第壹誌願報考護理專業(指體育與體育教育碩士、中醫中藥專業、中西醫結合與醫學臨床碩士、工程護理專業和工程護理碩士專業,下同),若考生轉入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護理專業轉入地區所在學科類別(門類)全國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壹、誌願報考非護理專業的考生轉入護理專業的,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轉入地區對應的非護理專業學科(類別)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