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稅和附加費
貸款:應交稅費
那麽妳在繳納的時候,可以直接在妳的銀行賬戶裏繳稅,也可以用現金。
借:應付稅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附加稅是“積極稅”的對稱,即與普通稅相加的壹種稅。舊中國有各種附加稅。僅國民黨時期的鹽稅就包括中央附加稅、地方附加稅、外債附加稅、建設專項基金等等。附加稅往往是普通稅的幾倍甚至二十幾倍。
附加稅的內容
從我國現行稅制來看,附加稅有兩種:
(1)是與普通稅同時征收的稅。這種附加稅作為壹個稅種存在,通常以正稅的應納稅額作為其征收標準。比如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稅額為基礎的。
(2)它是對正稅同時征收的壹部分稅。這種附加稅是普通稅的壹部分,通常按照普通稅的標準征收。比如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同時征收的地方所得稅,就是按照壹定比例(應納稅所得額的3%)加在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上的壹種稅(即此類附加稅)。這裏的地方所得稅實際上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壹部分。目前我國附加稅的征收通常有稅法規定的特定目的,如增加社會福利、發展教育、滿足地方政府的財政需求等。
附加稅的應用
附加稅已被廣泛使用。美國經常以附加稅的形式對超過壹定數額的收入征收累進稅。從65438到0960,美國聯邦所得稅對所有凈收入征收30%,同時對2500美元以上的應稅收入征收22%的附加稅。20世紀三四十年代中國國民黨政府後期,各級地方政府征收各種正稅,附加稅種類繁多,其中土地稅就有100多種,往往超過正稅的幾倍甚至幾十倍,成為勞動人民在正稅負擔之外的又壹沈重負擔。
1949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對補稅進行了嚴格的清理整頓,其數量大大減少。國家先後征收工商營業稅附加、工商統壹稅附加、農業稅附加、城市房地產稅附加、工商所得稅附加。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規定,農業稅以年產量為計稅依據,還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為了辦理地方公益事業,可以征收壹般不超過納稅人應繳納農業稅15%的地方附加。農業稅是正稅,加到征收地就是附加稅。在我國,附加稅收入不是由國家預算管理,而是由地方政府作為預算外收入征收管理,其收入由地方財政支配,用於城市維護和農村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