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專升本考試科目,因專升本類型不同而不同:
第壹種類型,統招專升本。各省份的考試形式不壹,分為統考和校考兩種。
壹、統考
1、考試科目:考試科目分文、理科,具體為:錄取類別由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決定。藝術、體育專業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組織專業加試,並在報名工作開始前完成。專業加試合格考生才能填報相應院校、專業誌願。
2、校考
基礎課和專業課,基礎課為省統考,專業課為本科院校出題。
第二種類型:成人教育
成考專升本考試科目為:兩門公***課為政治、外語;壹門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分為八個科類,公***課和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分別如下:
1、哲學、文學(藝術類除外)歷史學以及中醫、中藥學(壹級學科):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壹級學科):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3、工學、理學(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等四個壹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高等數學(壹)。
4、經濟學、管理學以及職業教育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藥學類(除中藥學類外)等六個壹級學科: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二)。
5、法學類:政治、外語、民法。
6、教育學(職業教育類壹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7、農學類:政治、外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中醫學類、藥學類等兩個壹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醫學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