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準備:
1,外資企業監事
有監事會的,至少要有三名監事。不設監事會的,可以設監事壹人。主管可以是外國人或中國大陸居民。外商投資公司登記時,應當提交監事的身份證明。
2.外資企業的股東外資企業的股東可以是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居民。中外合資公司的股東對中方股東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東必須是中國公司而不是中國居民。
外資公司登記註冊時,需要提交並驗證股東的身份證明。外國企業提交經公證的合法開業證明,外國個人提交經公證的護照。
3.外資企業董事
外資公司成立後,可以有也可以沒有董事會。如果沒有董事會,則需要壹名執行董事。外資公司的董事或執行董事可以聘用內地居民,也可以任命外籍人士。
外資公司註冊時,要求董事出具身份證明材料。
4.外商投資企業的註冊資本外商投資公司在中國大陸註冊的,註冊資本應為實繳資本。外資公司的註冊資本可以以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外資公司各種行業法規規定的最低註為基礎。
外國投資者需將其註冊資本打入外資公司外匯賬戶,聘請專業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出具驗資報告。
5.外資企業公司名稱
註冊外國公司時,必須先核準公司名稱,並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名稱搜索。上海註冊公司名稱搜索的規則是,同壹行業,公司名稱不能重名,也不能同音。如果有多種字號,需要拆開進行名稱搜索。
6.公司的註冊地址
公司註冊地址必須是商業辦公地址,且必須提供租賃協議、房產證復印件、租賃發票。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時,必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明確了公司的名稱、經營範圍、股東及出資比例、註冊資本、股東及董事、監事的權利和義務等。
8.經營範圍
註冊外國公司,經營範圍壹定要明確,以後的經營範圍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業務範圍100字以內,含標點符號。
中國對外資公司的登記實行審批制。有些行業,如礦產、零售等,屬於外資限制,需要中國商務部審批。
9.財務人員
公司進行稅務登記時,需要提交財務人員的資料,包括身份證明復印件、會計上崗證復印件、照片。
10,法定代表人
外資企業應當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之壹,也可以聘請。外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中國人,也可以是外國人。註冊外資公司時,應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和照片。
11,可行性研究報告
審批外商投資公司時,應當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二,建立外資企業
(1)外資企業設立條件
申請設立外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批準:
(壹)有損中國主權或者社會利益的;
(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
(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
(4)不符合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
(5)可能造成環境汙染。
(二)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
在申請設立外資企業前,外國投資者應當就下列事項向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設立外資企業的目的;業務範圍和規模;生產產品;使用的技術設備;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銷售比例;土地面積和要求;水、電、煤、氣或其他能源的條件和數量;對公共設施等的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外國投資者提交的報告之日起30日內,書面答復外國投資者。
設立外資企業,外國投資者應當通過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三)設立外資企業的審批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審查批準。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0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並發給批準證書。在所設立的行業中設立外資企業,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經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部門批準。申請設立的外資企業的產品涉及出口許可證、出口配額、進口許可證或者屬於國家限制的,應當按照有關管理權限事先征得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的同意。
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設立外資企業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審批機關如發現上述文件不完整或不適當,可要求限期補充報告或修改。
(4)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被批準後,外國投資者應當自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工商登記。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受理申請後30日內,作出準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申請工商登記的外國投資者,應當經登記機關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成立企業。外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該企業的成立日期。
外資企業符合中國法人條件的,應當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