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職業能力測試為客觀測試,測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職業能力測試主要衡量考生在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基本潛力和技能。考試結構包括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與推理、數據分析四個部分。
(2)綜合知識(文綜、會計、計算機)為主客觀試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
綜合知識(文字綜合類)主要衡量考生在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基本常識和寫作水平。
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法律、科技、歷史、管理。
寫作是測試考生對給定材料的閱讀理解能力、寫作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綜合知識(會計)主要衡量考生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時應具備的會計基礎知識、財務管理和會計相關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