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轉申請,持證人員在申請調轉前,應核對本人基礎信息表,需變更相關信息的,可申請信息變更。
2,持證人員在網上申請調轉登記後,持打印的《基礎信息表》(壹份)、《繼續教育表》(壹份)、《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壹式三份)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前往安慶市行政服務中心財政窗口辦理調轉手續。
3,安慶市行政服務中心財政窗口負責辦理調轉申請受理。審核確認簽字後,及時送市財政局會計科辦理調轉手續。
4,市財政局會計科負責傳輸調轉電子信息。並負責將調轉電子信息傳輸結果及時告知申請人員。省內調轉的,在省內調轉平臺直接辦理電子信息轉出確認;跨省調轉的,應將申請調轉人的電子信息上傳至財政部調轉平臺。
5,安慶市行政服務中心財政窗口負責調入受理。現場核對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登記表、身份證明、基礎信息表、繼續教育情況表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或工作證明、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暫住地證明)等證明材料和調轉平臺上的電子信息,確認無誤後予以受理,並及時將相關材料送市財政局會計科審核接收。
6,市財政局會計科應將跨省調入電子信息及時導入安徽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
7,調入受理工作在5個工作日(雙休日、節假日除外)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