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得知,湖南省中級會計師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考試成績公布後資格復審。具體規定如下:
(壹)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全面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即學歷、資歷等條件和要求。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國家和考區規定的各項規定後方能報名。報考人員必須誠信報名、誠信參考。
(二)資格復審。考試合格標準和成績發布後,省會計考辦將及時通過湖南會計信息網公布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復審安排。市州人社(職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在成績公布之日起壹個月內(2019年11月19日前)做好本地區考試資格復審及後續工作。成績合格人員登陸湖南會計信息網,按有關規定提交材料。資格復審須再次核對報考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學歷、資歷、考試成績等相關條件,並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符合報考條件且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市州人社部門資格審查予以通過。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相應考試成績、不發確認文件、不予發證。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提交復審相關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高級資格考試的考後資格審查,在合格人員參加職稱評審時進行。屆時,若查明報考時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不能參加職稱評審。
(四)2018、2019年兩年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和2019年壹次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的報考人員,需在2019年進行資格復審。因有特殊原因、未在各市州會計考辦指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可在2020年度考試合格人員資格復審時補辦壹次資格復審。屆時仍不補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省會計考辦清理相關數據,不再予以資格審查及發證,後果自負。
(五)考後資格復審結束後,市州人社(職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發文確認本市州合格人員名單,並將資格證書發放至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