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屬於經濟管理類,考試科目為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二)。專升本分為兩種類型:第壹類是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對象僅限於各省、直轄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專科應屆畢業生。個別省份的命名有所差別,如河北省稱為普通高校專接本,其余省份皆稱為普通高校專升本。
第二類是成人高等教育專升本,其擁有四種途徑:包括自考專升本、成人高考專升本(分業余和函授兩種學習方式)、網絡教育專升本(遠程教育)、開放大學(原廣播電視大學)專升本。
擴展資料統招專升本考試的選拔工作各省份各有不同,現基本上由各省教育考試院主持舉辦,統壹考試。個別省份如上海,從2013年起改由各本科院校出卷選拔。各省每年的統招專升本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統壹下達的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招生對象僅限於應屆優秀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各省市和學校規定不同。某些省市和學校要求英語三級以上(上海為四級)、無不及格記錄且所報專業必須與所學專業對口,某些省市和學校無此要求,具體情況請參照當年各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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