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出納轉過來的各種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編制記賬憑證。
2、根據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3、月末作計提、攤銷、結轉記賬憑證,對所有記賬憑證進行匯總,編制記賬憑證匯總表,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賬。
4、結賬、對賬。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5、編制會計報表,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並進行分析說明。
6、將記賬憑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擴展資料
審核原始憑證
(1)外來原始憑證。由業務經辦人員在業務發生或者完成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如供應單位發貨票、銀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憑證。單位自行制定並由有關部門或人員填制的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工資結算單、收款收據、銷貨發票、成本計算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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