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2、“短期投資”在新會計準則中納入了哪些會計科目?采用的定價屬性是什麽?體現定價原則?中國會計準則的變遷。

2、“短期投資”在新會計準則中納入了哪些會計科目?采用的定價屬性是什麽?體現定價原則?中國會計準則的變遷。

新會計準則中的“短期投資”轉化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三、涉及的主要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

(1)交易性金融資產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金融資產,應當歸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持有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在近期出售或回購;

2.金融資產是企業以短期盈利模式管理的金融工具組合的壹部分;

3.它是壹種衍生金融工具。

企業對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在初始確認時直接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這種指定可以消除或顯著減少該金融資產計量中的重大不壹致;

2.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書面文件已說明,該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和評估,並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不能直接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下列金融資產不應歸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1.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交易性非衍生金融資產;

2.初始確認時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3.符合貸款和應收款項定義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企業應當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合理評估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意圖和能力,如果發生變化,應當按照本準則的相關規定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表明企業沒有明確意圖將金融資產投資持有至到期:

1.企業持有該金融資產的期限不確定;

2.當市場利率變化、流動性需求變化、替代投資機會及其投資回報變化、融資來源和期限變化、外匯風險變化時,企業將出售該金融資產;但預計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測的企業無法控制的事件導致的金融資產出售除外;

3.該金融資產發行方能夠清償的金額明顯低於其攤余成本;

4.表明企業沒有明確意圖將該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的其他情況。

(3)貸款和應收款項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企業不應將下列非衍生金融資產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

1.將立即或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2.在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初始確認時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4.可能難以收回初始投資的幾乎全部非衍生金融資產(不包括發行人信用惡化導致的結果);

5.持有的證券投資基金或類似基金。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在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除下列資產類型以外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1,貸款和應收款;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交易性金融資產。

(5)交易性金融負債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金融負債,應當歸類為交易性金融負債:

1.承擔金融負債的目的主要是近期賣出或回購;

2.金融負債是企業以短期盈利模式管理的金融工具組合的壹部分;

3.它是壹種衍生金融工具。

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壹的,在初始確認時可以直接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負債:

1.這種設定可以消除或顯著減少該金融負債計量中的重大不壹致;

2.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戰略的書面文件已說明,金融負債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和評估,並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6)其他金融負債

除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外的其他金融負債。

四。主要會計分錄的例子:

主要針對金融工具在財務報告中的列報和披露要求。

(1)演示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報告下列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交易性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5.交易性金融負債;

6.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不能相互抵銷。所有確認為金融資產的金融工具都應按照計量金額在資產負債表左側單獨列示,所有確認為金融負債的金融工具都應按照計量金額在資產負債表的負債部分單獨列示,所有確認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都應按照計量金額在資產負債表的權益部分單獨列示。

但是,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相互抵銷,並在資產負債表中以凈額列示:

1.企業具有抵銷已確認金額的法定權利,且該法定權利現已可強制執行;

2.企業打算以凈額結算,或者同時結算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2)披露

金融工具的披露是指在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金融工具信息。企業披露的金融工具信息,應當有助於會計信息使用者了解金融工具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重要影響,評價與這些金融工具相關的未來現金流量的金額、時間分布和不確定性。

1.企業應披露與金融工具相關的重要會計政策:

(1)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方法;

(二)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確認和終止確認條件。

(三)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初始計量和後續計量的計量基礎。

(4)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產生的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的確認條件和計量基礎;

(五)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依據,被指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性質,以及在指定後如何消除或減少原計量不壹致的說明等。

2.企業應將衍生工具分為交易工具和套期工具,並披露以下內容:

(1)衍生工具的性質、合同金額或名義金額;

(2)衍生工具的到期日、到期日或合同執行日。

(3)衍生產品的期末公允價值。

3.企業應披露其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和政策。如果對很可能發生的預期交易進行了套期,且套期關系滿足使用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應詳細披露這些預期交易的套期策略。企業應對各種套期進行如下披露:

(1)套期保值關系描述;

(2)資產負債表日套期工具及其公允價值的說明;

(3)對沖風險的性質。

4.企業應當披露如下現金流量套期:

(1)現金流量的預計期間和預計計入當期損益的時間;

(二)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損失信息:

①本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金額;

②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即無效套期部分);

③當期從所有者權益轉出,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④本期由所有者權益轉出並直接計入非金融負債初始入賬價值的非金融資產的初始成本,是因被套期和或有預期交易而確認的。

(3)以前期間采用套期會計方法處理且預計本期不會發生的預期交易信息。

5.對於公允價值套期,企業應披露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損失以及套期風險導致的被套期項目的利得或損失。

6.企業應當對各類金融資產和其他信用風險暴露進行如下披露:

(1)最能代表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最大信用風險暴露的金額,以及可用的抵質押品或其他信用擔保的詳細信息,不考慮可用的抵質押品或其他信用擔保;

(二)未發生逾期和減值的金融資產的信用質量;

(3)已逾期或減值但期限已重新協商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

信用風險是指金融工具合同壹方不履行義務,導致另壹方遭受財務損失的風險。

7.企業因債務人本期違約而處置抵押物或其他擔保資產取得的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資產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應披露如下內容:

(1)收購資產的性質和賬面價值;

(2)如果這些資產不易變現,且企業不打算將其用於經營活動,則應披露計劃處置這些資產的情況。

8.企業應按剩余到期日披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到期分析,並說明管理這些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流動性風險的方法。

流動性風險是指企業在履行與金融負債相關的承諾時出現資本短缺的風險。

9.企業在披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到期分析時,應當運用專業判斷確定適當的時間段;各期間包含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金額為未折現的合同現金流量。

企業可以按照以下時間段分析到期期限:

(1)壹個月以內(含1月,下同);

(2)壹個月至三個月內;

(3)三個月至壹年內;

(4)壹年至五年內;

(5)五年以上。

10.企業應披露各類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利率風險暴露信息,包括合同的重定價日或到期日(以先到者為準)和實際利率。

當企業存在大量承擔公允價值利率風險或現金流量利率風險的金融工具時,應按照資產負債表日至合同到期日或重定價日(以較早者為準)的期間對承擔利率風險的金融工具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類並披露:

(1)壹個月以內(含壹個月,下同);

(2)壹個月至三個月內;

(3)三個月至壹年內;

(4)壹年至兩年內;

(5)兩到三年內;

(6)三至四年內;

(7)四到五年內;

(8)五年以上。

11.企業應當披露與確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相關的下列信息:

(1)確定公允價值的方法包括全部或部分直接參考活躍市場中的公開報價,或采用估值技術。采用估值技術的,應單獨披露確定各類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所使用的假設,包括提前償付率、信用損失率、利率或折現率等。

(二)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的,應披露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金額和比例。

(3)在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如果估值假設不能以當前市場交易中相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可觀察價格為基礎,或者不能以其他可獲得的可觀察市場數據為基礎,應披露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金額或比例,並披露相關的計入當期損益的公允價值變動。

在上述(3)的情況下,如果將壹項或多項假設調整為其他合理可能的替代假設,將對估值結果產生重大影響(即估值技術對估值假設敏感),企業應披露這壹事實及調整的影響。企業應當根據當期凈利潤、資產總額或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總額(適用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的情況)判斷影響是否重大。

12.對於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金融資產轉移。××——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應當在財務報表附註中作如下披露:

(1)資產性質;

(二)企業仍然保留的與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的性質;

(三)企業繼續整體確認所轉移金融資產的,應當披露所轉移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和相關負債的賬面價值;

(4)企業繼續涉及所轉移金融資產的,應當整體披露所轉移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繼續確認資產的賬面價值和相關負債的賬面價值。

13.企業應當單獨披露交易性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金額,直接指定為交易性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金額應當單獨列報。

14.企業在初始確認時直接將金融負債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負債的,應當在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當期因信用風險變動而導致的公允價值變動和累計金額,以及該金融負債期末賬面價值與根據合同應支付給債權人的金額之間的差額。

15.企業在本期將原以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者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應當在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重分類金額及原因。

五、新舊會計準則的銜接規定:

(1)新舊會計科目對照表

(2)相關會計處理(如追溯調整等。)

以上內容請參考《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