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購買的茶葉應計入營業外支出中的業務招待費。如果擔心單位招待費超支,也可以列入“管理費用-勞動保護-防暑降溫”科目。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應按照稅法規定的稅前扣除標準進行納稅調整。
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支出範圍
在業務招待費的範圍上,無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沒有給出準確的定義。在稅收執法實踐中,招待費的具體範圍如下:
(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宴請或工作餐的支出。
(2)因企業生產經營給予紀念品的費用。
(三)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發生的參觀遊覽費、交通費等費用。
(4)業務關系人員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發生的差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