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股東權益的保護方式如下:
1,保障他們的知情權;
2.保證其撤銷權。股東會、董事會的召集程序和表決方式違反規定,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3.確保其退股。如遇特殊情況,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回購其股權;
4.在特殊情況下,股東有權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
二、分析細節
企業中小股東是指除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股東。股東是投資者或股份公司的投資者。
3.小股東的權利是什麽?
1,知情權。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此外,股東有權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被拒絕後可以請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2、提案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提出臨時提案,並於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以書面形式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兩天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3.累積投票制。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時,每股表決權與擬選舉的董事或監事人數相同,股東所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