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方構成企業的關聯方:
1、該企業的母公司。
2、該企業的子公司。
3、與該企業受同壹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
4、對該企業實施***同控制的投資方。
5、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
6、該企業的合營企業。
7、該企業的聯營企業。
8、該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主要投資者個人,是指能夠控制、***同控制壹個企業或者對壹個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個人投資者。
9、該企業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關鍵管理人員,是指有權力並負責計劃、指揮和控制企業活動的人員。
與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是指在處理與企業的交易時可能影響該個人或受該個人影響的家庭成員。
10、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
擴展資料
僅與企業存在下列關系的各方,不構成企業的關聯方:
1、與該企業發生日常往來的資金提供者、公用事業部門、政府部門和機構。
2、與該企業發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經濟依存關系的單個客戶、
3、供應商、特許商、經銷商或代理商。
4、與該企業***同控制合營企業的合營者。
5、僅僅同受國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關聯方關系的企業,不構成關聯方。
關聯方交易的類型通常包括下列各項:
1、購買或銷售商品。
2、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3、提供或接受勞務。
4、擔保。
5、提供資金(貸款或股權投資)。
6、租賃。
7、代理。
8、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9、許可協議。
10、代表企業或由企業代表另壹方進行債務結算。
11、關鍵管理人員薪酬。
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