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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華東政法大學科研處副處長等崗位招聘公告

為進壹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根據工作需要,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華東政法大學處級幹部選拔任用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科研處副處長等崗位負責人,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崗位

華東政法大學科研處副處長1名。

華東政法大學財務處副處長1名。

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長1名。

二、聘任崗位條件

(壹)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依據《華東政法大學處級幹部選拔任用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1.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政治素質以及較強的組織領導、協調能力,熟悉相關領域專業知識。

2.壹般應具有正科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工作3年以上。

3.壹般具有5年以上工齡。

4.壹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5歲以下人員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5.身心健康。

(二)崗位特殊條件

1.科研處副處長:

(1)壹般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碩士以上學位。

(2)具有非法學專業學歷背景,較強的學術研究能力。

2.財務處副處長

(1)註冊會計師或中級會計職稱,5年(含)以上財務部門管理經驗。

(2)熟悉事業單位或高校財務管理的國家政策、法律和規定,熟練掌握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制度、財務管理方法及指標,具有高校財務工作經歷的優先。

(3)熟練掌握會計核算軟件及日常辦公用軟件的使用方法。

3.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長

(1)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和博士學位。

(2)具有指導研究生工作的經驗和較強的學術管理能力。

(3)具有團隊合作精神,執行力強。

三、報名方式

(壹)個人報名

填寫《華東政法大學公開招聘處級幹部報名表》(附件二),在10月25日(周五)前將報名表送交(或函寄)至華東政法大學黨委組織部,同時將報名表電子版發至黨委組織部郵箱。

(二)組織推薦

校內各基層黨組織可推薦本組織所轄符合資格條件的教師、幹部,並填寫《華東政法大學公開招聘處級幹部組織推薦表》(附件三)。凡黨組織推薦的人選仍須履行個人報名手續。

四、工作程序與方法

1.發布招聘通知。

2.個人報名或組織推薦,黨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查。

3.組織函評。

4.招聘工作小組根據函評結果,確定候選人。

5.召開候選人見面會,由候選人陳述競聘理由、提出工作設想,接受招聘工作小組和招聘崗位所在部門教職工代表提問和測評。

6.根據函評和民主測評結果,提交校黨委書記辦公會。

7.校黨委書記辦公會提出考察對象建議,校黨委常委會確定考察人選。

8.組織考察。

9.書記辦公會審議考察情況,提出擬任人選建議;校黨委常委會討論確定擬任名單。

10.擬任幹部任職前公示。

11.校黨委常委會討論作出聘任決定。

五、聯系方式

華東政法大學黨委組織部地址:

上海市松江區龍源路555號明鏡樓B416室(郵編201620)。

聯系人及電話:壽新寶67790308、13818668848;

劉麗敏67790307、15901925400。

傳真:67790307

電子郵箱: huazhengzuzhibu@163.com 。

附件壹:《華東政法大學公開招聘處級幹部報名表》

附件二:《華東政法大學公開招聘處級幹部組織推薦表》

華東政法大學黨委組織部

2013年9月24日

華東政法大學公開選拔處級幹部報名表(正反面).xls

華東政法大學公開選拔處級幹部組織推薦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