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公司向企業法人借款,應按照內部往來賬目處理,計入其他應付款部分;
2、公司向個人借款時,利息應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3、股東向公司借款,應按其他應收款做賬,需簽訂借款合同,並約定還款期限及逾期利息;
4、公司借款給自然人,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會計核算,簽訂借款合同,明確借款細節;
5、存單質押貸款,可在銀行存款科目核算,或轉入其他貨幣資金科目,在報表附註中說明。
公司借款的會計處理:
1、借款時入賬:當公司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時,會計上需要做的分錄通常是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賬戶,具體取決於借款的期限;
2、支付利息時入賬:借款產生的利息費用,會計上的處理是借記“利息支出”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表示支付利息;
3、還款時入賬:當公司償還借款本金時,會計上的處理是借記“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表示還款本金;
4、結轉利息時入賬:如果借款利息需要結轉,會計上的處理是借記“利息支出”賬戶,貸記“應付利息”賬戶,表示將應付的利息費用結轉至下壹期;
5、借款到期未還時入賬:如果借款到期未能償還,會計上需要做的分錄是借記“短期借款”賬戶,貸記“長期借款”賬戶或“其他應付款”賬戶,表示借款期限的延長。
綜上所述,公司借款的做賬方法包括按照內部往來賬目處理、利息核算、簽訂借款合同並約定還款期限及逾期利息、明確借款細節以及在報表附註中說明存單質押貸款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六十三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壹百六十四條
公司應當在每壹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