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理層(總審計前,應確定被審計單位治理結構中哪些相關人員應就具體事項進行溝通)
2.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
3.管理
4.內部審計員
註:治理層是指對被審計單位的戰略方向和管理層履行管理職責負有監督責任的人員,治理層的職責包括對財務報告和披露過程的監督。
管理人員是指對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的實施負有管理責任的人。管理層負責編制財務報表,並接受管理層的監督。
溝通內容:
1,註冊會計師的責任
2、計劃的審核範圍和時間
3、審計工作的實施及其結果
4.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和法律法規要求溝通的其他事項,以及同意與被審計單位溝通的事項。
5.註冊會計師註意到的與管理層職責相關的其他重大事項。
6、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