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習提示:現在省內調轉只要在妳需要的調入地辦理調入手續就可,不必再跑南京辦理調出的
在蘇州市**區的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會計從業資格省內調轉
(壹)提供材料:
1.身份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 《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調入登記表》(表5)(有工作單位的需加蓋單位公章)
4.調入後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現工作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和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調入後不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或暫住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 委托代理的,須提供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註:以上材料未加說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及表格統壹使用A4紙。)
(二)辦理程序及地點:
持證人員在江蘇省內發生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的(含在同壹財政部門管轄範圍內發生工作單位變更的),應當在90日內,辦理調入手續。
按屬地管理原則填表—審核—辦理
1. 持證在崗人員,到現工作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地址所在地的區(縣)財政部門辦理。(其中:蘇州市級主管部門及所屬單位、蘇州市區[不含吳中、相城兩區]的部省屬單位向蘇州市財政局申請)。
2. 持證不在崗人員,到戶籍或暫住證所在地的區(縣)財政部門辦理。
(三)承諾時間:受理後的10個工作日內[具體詳見各受理窗口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