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或出售,進行固定資產清算:處置後轉入清算的固定資產的分錄為:
1.借:固定資產清算,累計折舊,
貸款:固定資產。
第二,當清潔費用發生時:
借:清理固定資產、
貸款:銀行存款。
三。處置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四、清理凈損益:
1,如果是凈收入:
借:清理固定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
2.如果是凈虧損:
借方: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二)出售生產廢棄物,
1,廢物入庫,增加原材料,降低生產成本。
借:原材料-廢料,
借:生產成本(紅字),
2、廢棄物處理、辦其他業務的收入,應計算相應的應納稅額。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
其他業務收入、
3.結轉浪費成本、
借方:其他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廢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三)專營廢舊物資購銷,
對於廢舊物資的回收處理,進項可以不抵扣,但可以選擇退稅。關於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服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5號)。會計處理如下:
1,收購單位的會計處理,外購時,
借:庫存商品、
貸款:庫存現金,
2.銷售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售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進價),
貸:庫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