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盈余公積不同於資本公積,資本公積是從凈利潤中獲取的,資本公積的形成有其特定的來源,與企業凈利潤無關。
盈余公積根據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壹般盈余公積。公益金專門用於企業職工福利設施的支出,如宿舍、托兒所、理發店的購建等。根據現行制度,公司制企業按稅後利潤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壹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壹種是法定盈余公積。公司制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按稅後利潤的65,438+00%提取(非公司制企業也可按超過65,438+0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二是任意盈余準備金。任意盈余公積由公司系統根據股東會決議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在於它們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依據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提取,後者由企業自行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