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公司可以明目張膽的讓員工加班?很多人會認為勞動法裏有規定。為什麽企業可以明目張膽的讓員工加班?那我們來看看勞動法。
《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
這裏仍然有可能實現朝九晚五的周末,但重點是下壹個: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采取其他工作和休息措施。
正是因為有了39條,企業可以實行其他的作息方式,所以我們才陷入了現實的洪流中。
我們做不到朝九晚五、周休的根本原因是什麽?1.為了獲得更高的利潤,資本家會壓榨員工,要求他們加班。
2.勞動就業壓力很大。如果妳不服從加班,那就等著被解雇吧,因為老板很容易找到願意加班的替代者。
3.生活壓力很大。有沒有朝九晚五的工作?是啊!就是工資低,不夠妳吃飯,不夠妳孩子上學,不夠妳養老。所以,妳只能選擇996。
4.抵押貸款。現在年輕人都成了房奴。為了還房貸,他們只能選擇加班,賺更多的錢。如果他們真的朝九晚五,下班後就被迫去做兼職。
5.每個人都在加班。很多人沒有愛好。當他們在租來的房子或小房子裏休息時,他們不知道該做什麽。他們還不如加班賺點錢。
6.年輕人為了積累工作經驗,選擇打拼幾年,去大城市積累經驗。他們打算三年後回老家朝九晚五。結果,他們日復壹日加班生活了三年。
其實主要原因還是“窮”。很多人中了大獎,第壹件事就是辭職。為什麽?因為錢!為什麽那麽多人喜歡考試?是因為他們可以朝九晚五,有尊嚴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