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制度規定,會計會不定期檢查出納的現金。
2.會計人員和出納人員不得單獨收取大額現金或轉移資金。支票由出納保管,印章分別由會計人員和出納保管。
3、會計和出納的分工,應該互相監督和制約。首先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然後要嚴格按照這個制度去做。
(1)出納和會計主管貨幣資金的收支,各司其職。出納負責貨幣資金的收付,原始憑證的保管和日記賬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