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的經濟法規制度;
2、國家的經濟發展狀況;
3、國家會計法規與國際財務會計準則是否相銜接;
4、國家會計法規在企業公司的執行實效。
二、為什麽新中國從建國到1985年期間無會計法?
1、1985年國家頒布《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
2、之前國家實行計劃經濟,財務會計規章制度由國家(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統壹制定
工廠產品實行統壹定價,國家計劃調撥,統壹包銷,盈利上交,虧損補貼。
有專家說: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我國長期以來形成了壹套傳統的財務會計計量模式,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均由國家財務制度規定,會計制度只是按照財務制度規定進行相關賬務處理,。長期以來國家實行統收統支,成本開支範圍由國家規定,產品由國家統壹價,虧損由國家彌補。企業完成國家計劃是主要的,很少具有財務決策自主權,也就談不上會計的確認、計量,企業的主要任務是記錄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