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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累計盈余是怎麽算出來的

事業單位累積盈余,是歷年實現的盈余扣除盈余分配後滾存的金額,以及因無償調入調出資產產生的凈資產變動額, 按照規定上繳、繳回、單位間調劑結轉結余資金產生的凈資產變動額,以及對以前年度盈余的調整金額,加減得出來的。

累計盈余是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依據《政府會計制度》而設置的“累計盈余”會計科目,科目編號為3001,屬於凈資產類科目。

累計盈余科目期末余額,反映單位未分配盈余(或未彌補虧損)的累計數以及截至上年末無償調撥凈資產變動的累計數。本科目年末余額,反映單位未分配盈余(或未彌補虧損)以及無償調撥凈資產變動的累計數。

累計盈余科目核算單位歷年實現的盈余扣除盈余分配後滾存的金額,以及因無償調入調出資產產生的凈資產變動額。按照規定上繳、繳回、單位間調劑結轉結余資金產生的凈資產變動額,以及對以前年度盈余的調整金額,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轉結余、繳回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向其他單位調出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時,按照實際上繳、繳回、調出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