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本年利潤2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00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借方: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20
貸:法定盈余公積20
(3)借: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150。
貸款:應付股利150
2.借方:本年利潤-500。
貸款: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500
3.2010年應交所得稅,由於2009 -500年需要彌補虧損,2010年應交所得稅= (600-500) × 25% = 250,000。
4.2065438年利潤分配+00-未分配利潤余額=(200-20-150)+(-500)+(600-25)= 105萬。
原則: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的未分配利潤。以後年度可以繼續分配,在分配前是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調整“本年利潤”科目。
“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核算年末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未彌補虧損。
年末,企業將實現的年度凈利潤(或虧損)從“本年利潤”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
1,如果是凈利潤,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
2、如果是虧損,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
3.同時,將“利潤分配”科目其他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科目所屬的“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借記“利潤分配-其他轉增”明細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
年終結轉後,“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貸方余額為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如果為借方余額,則為企業累計未彌補虧損。
註意“利潤分配”科目其他明細科目年末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