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科目。
初級會計包括兩個科目: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初級會計實務主要考察單詞的記憶內容和計算內容。與經濟法相比,難度更大,對考生綜合能力要求高。它是研究經濟法基礎的基礎學科。《經濟法基礎》相對來說實踐難度不大,考點很基礎。大多是考生需要理解和記憶的內容。考生每年都需要關註教材的變化,這往往是考試中最難的部分。
2.考試合格標準。
初級會計二科滿分100。參加考試者需要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達到所有科目合格成績及以上,才能取得初級會計證。如果考生考試不及格,其考試成績將不予保留,在下壹年的考試中仍需參加兩個科目的考試。
會計初級職稱簡介:
初級會計職稱是助理會計師。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又稱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助理會計師考試,向考試合格者頒發由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和財政部蓋章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是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命題、統壹資格標準的考試。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符合報名條件的,均可報考。
擔任助理會計師的基本條件是:掌握財務會計的壹般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並能夠正確執行相關財務政策、財務會計法律法規;能夠承擔某壹方面或重要崗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