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入賬的會計分錄
1.購入無形資產的會計分錄
借: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自用無形資產攤銷
其他業務成本—租無形資產攤銷
制造費用—用於產品生產等的無形資產攤銷
生產成本等—專用於生產其他資產或某種產品的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攤銷
1.無形資產的攤銷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達到預定用途)時起至終止確認時止。即無形資產攤銷的起始和停止日期為:當月減少的無形資產,當月不再攤銷,當月增加的無形資產,當月開始攤銷。
2.在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其應攤銷金額,存在多種方法,包括直線法、產量法等。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
無法準確確定其預期消耗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
3.企業在選擇攤銷方法時,應根據與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做出決定。
出售無形資產所有權的會計分錄
1、取得無形資產出售收入-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出售無形資產支付的相關稅費
借:銀行存款等(取得的出售收入)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