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內部倉庫之間調撥是不需要做會計分錄的,按倉庫出入庫流程辦理即可。
如果是不同公司之間調撥則視同銷售處理,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增值稅(銷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附註:《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屬機構間移送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37號)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第(三)項所稱的用於銷售,是指受貨機構發生以下情形之壹的經營行為:
壹、向購貨方開具發票;
二、向購貨方收取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