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業務余額
貸項:余額分配
然後提取專項資金(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修購基金、住房基金等。)
借方:余額分配
貸款: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特別基金-醫療基金
專項基金-修理和采購基金
特別基金-住房基金
之後將當年未分配余額轉入“公募基金-普通基金”科目
貸款:公共基金-普通基金
結轉後,余額分配賬戶應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