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入:事業單位和企業都有收入要素,雖然名稱相同,但本質上差別很大。事業單位收入是指國家或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主要來源於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事業單位的主要經濟來源是通過上級撥款,所以具有不償還的特點,其目的是補償支出,而不是盈利;企業的收入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企業收入的實現主要是通過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產生的,其主要目的是為企業盈利。
3.支出和費用:事業單位支出是指在經營活動和其他活動中發生的各種資本消耗和損失,以及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支出。事業單位的支出具有財政資金再分配和按預算向下屬單位分配資金的性質,其目的只是消費。企業費用是指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發生的經濟利益流出,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全部流出。它的目的。只有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取得營業收入而發生的那些費用才是費用。
4.利潤:利潤是企業特有的,是指壹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而事業單位不具備盈利的會計要素,因為是非營利組織,不涉及盈利的問題,所以沒有盈利。即使有壹定的經營活動,也只會結轉到期末的“余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