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基本條件外,還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獲得博士學位。
上述相關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會計工作相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所需學歷前後的會計工作時間之和,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前。
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審核報考人員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省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註意:各地的註冊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請以各地財政部門公告為準。
來源高頓網校/會計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