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學歷壹般填寫的是考生已經取得的學歷,如在校大學生,學歷應填寫高中,而不是本科。但是由於各地報名政策有所差異,考生在報名時,還是要以當地的報名政策為準。
不記得學歷證書編號可以在學信網上查詢,但是需要註意:學信網可以查詢大學以上的學歷證書,高中或中專的只能在學校或者教育局可以查詢的。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學歷證書遺失後,可由本人向原發證機構申請。原發證機構審查後依據其畢業(結業、肄業)的情況出具相應的學歷證明。
第十三條 普通高等學校接收的進修生,進修結束後可取得進修證明書。
第十四條 普通高等學校未按國家招生規定而自行招收的學生以及舉辦的各種培訓班的學生,學習結束後學校只能發給學習證明書,不得頒發畢業(結業、肄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