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變現凈值=400-10=390(萬元)
存貨商品A的成本為300萬元,故不應保留存貨跌價準備,而應轉回存貨跌價準備30萬元。
借方:存貨跌價準備30
貸:管理費30
(2)庫存商品B
①合同部分的可變現凈值=230-25×40%=220(萬元)
合同部分存貨成本=500×40%=200(萬元)
由於可變現凈值高於成本,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②非合同部分的可變現凈值=290-25×60%=275(萬元)
無合同存貨成本=500×60%=300(萬元)
由於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25萬元,需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5萬元。
借方:管理費25
貸:存貨跌價準備25
(3)庫存材料C
可變現凈值=110-5=105(萬元)
材料成本654.38+0.2萬元,計提存貨跌價準備654.38+0.5萬元。
借方:管理費15
貸款:存貨跌價準備15
(4)庫存材料
合約A產品的可變現凈值= 4500×(1-10%)×8 = 32400。
產品A無合約可變現凈值= 5000×(1-10%)×2 = 9000。
壹個合同的產品成本= 1600×20÷10×8+2000×8 = 41600。
無合同的產品成本= 1600×20÷10×2+2000×2 = 10400。
因為有合同和無合同產品的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說明有合同和無合同產品
材料的消耗已經受損。
合同項下每件A產品消耗的D材料的可變現凈值= 4500×(1-10%)×8-2000×
8=16400
合同部分材料費= 20×1600×(8/10)= 25600元。
合同中有部分材料需要計提折舊準備9200元;
每件A產品在無合同情況下消耗的D材料的可變現凈值= 5000×(1-10%)×2-2000×
2=5000(元)
非合同材料成本D = 20×1600×(2/10)= 6400(元)
無合同材料,計提折舊為1.4萬元;
因此,D材料的跌價準備需要10600元。
借方:管理費10600
貸款:存貨跌價準備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