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廣告費= 4200 * 15% = 630萬元,所以只能抵扣630萬元。
可扣除的業務招待費= 30 * 60% = 1.8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總收入-免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 4200+300-2300-630-(340-30)-18-140-13.6+3 = 1091.4萬元。
非公益性捐贈要扣除,滯納金不能扣除。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稅收減免-稅收抵免
= 1091.4 * 25% = 272.85萬元
這裏沒有稅收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