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又稱助理會計師考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由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資格標準的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考試合格者,授予人事部、財政部統壹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本次考試所涉及的知識庫和實踐是出納、會計助理、會計等初級財務人員必備的知識。報考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根據《暫行規定》,需要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才能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所以必須壹次性報考兩個考試科目。
申請報名時,申請人應提交學歷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港澳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省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初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科連續測試,考試時間為3.5小時。根據不同地區考試要求的不同,分為紙筆考試和無紙化考試兩種。
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紀律,切實做好試卷命題、印制、發送和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我們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嚴格的考場紀律。考試工作人員應堅決執行回避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要嚴肅處理,追究領導責任。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才可以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應當定期註冊。資格證書每三年註冊壹次。持證人應按規定到當地人事、財政部門指定的辦公室辦理註冊手續。
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接受相應級別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