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對公司財務會計主要有哪些規定介紹如下: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遵循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要求來建立自己的財務、會計制度。此外,公司需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過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
財務、會計制度是公司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基礎,它規定了公司的財務、會計操作規程和原則,包括會計科目的設置、賬簿的管理、財務報表的編制等。這些規定有助於確保公司的財務信息準確、完整,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保護投資者利益。
而財務會計報告則是反映公司壹定時期內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重要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通過審計,可以檢查這些報告是否真實、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有助於增強公眾對公司經營狀況的了解和信任。
財務報表的編制,基本都是通過對日常會計核算記錄的數據加以歸集、整理來實現的。為了提供比較信息,資產負債表的各項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額”和“期末余額”兩欄數字。
其中,“年初余額”欄內各項目的數字,可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余額”欄相應項目的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與上年度不相壹致,應當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個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