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
信用:現金
財稅90號[2017]:七。自2018 1起,納稅人繳納的道路、橋梁、閘門通行費按以下規定從進項稅額中抵扣:
(壹)納稅人繳納的公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抵扣進項稅額。
2018 65438+10月1至6月30日,納稅人未取得收費公路收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可根據取得的收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3%)×3%。
2018,65438+10,1至65438+2,31,納稅人繳納的壹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尚未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可以根據取得的收費發票上註明的通行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壹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壹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
(二)納稅人繳納的橋梁、閘門通行費,以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通行費金額為依據,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梁、閘門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梁、閘門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