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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銀行存款利息的會計分錄

收到的利息分錄如下:

1,如果是金融企業,那麽這筆利息作為營業收入的會計分錄為: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公司是非金融企業,利息可以直接沖減財務費用。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3、如果是非金融機構的自有資金拆借,壹般通過其他業務收入核算;如果是借款,可以沖減利息費用,記為財務費用。

會計處理:

1.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各種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和貼現套現資金、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再貸款、墊款等)的利息收入。)、與其他金融機構(央行、同業等)的資金交易。)、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

二、本科目可按業務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3.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借記按照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貸記按照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按照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如果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相差較小,也可以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本科目余額應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