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資格證又叫《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證書由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頒發,表明持證人通過國家統壹組織的考試,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又稱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助理會計師考試。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考試時間壹般在每年5月中旬。
其中《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 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考試兩科合格成績均為60分,滿分均為100分。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
合格標準: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每門滿分100分,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均以考試年度當年標準確定,壹般為60分及格。各科目每類試題每小題得分均在試卷中規定。評分均按試卷及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的規定執行。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題型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0]1號),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每類試題及每小題分值均在試卷中規定。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為客觀試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塗,否則,答案無效。
計算分析題、簡答題、綜合題為主觀試題,必須用黑色、藍黑色、藍色字跡簽字筆、鋼筆或圓珠筆在答題紙上規定區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
實行網上評卷的地區,客觀試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塗,主觀試題必須用零點五到零點七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在答題卡上規定區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
“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下每小題若幹備選答案中,有壹項或多項備選答案是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