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借款的會計分錄如下:
出差借款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XX職工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出差後報銷差旅費: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實際發生的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出差前預借的款項)
多余的資金退回來: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不足部分: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出差借款流程:
1、借款人員因公需要領用現金或支票時,應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壹致,不得塗改)、支票或現金。經總經理審核簽字。
2、借款人員執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確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經會計制單、審核,由出納按照批準金額予以支付。
出差借款管理規定和報銷管理程序:
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員借款後必須及時報銷。差旅費借款必須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內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2、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3、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壹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報銷管理程序:
1、借款銷賬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範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借款人員在任務完成之後要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2、報銷時,報銷單上應註明所辦事由和用途,並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總經理批準後到財務部報賬。
3、會計人員對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予以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