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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教育局的機構設置

辦公室

壹、行政工作

1、協調教育局主要領導重大活動及市教育局日常事務處理工作。

2、負責教育局重要會議會務安排工作。

3、負責上傳下達、綜合協調工作。

4、負責各級來文收發、登記、傳遞、管理和教育局文件發放、管理及印章、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安全、衛生、綠化等後勤日常服務與管理工作。

6、負責機關日常值班和局領導辦公室衛生服務工作。

7、負責我市黨政辦公平臺運行管理工作。

8、負責文印室管理和機關辦公用品的管理與發放。

二、秘書工作

1、負責市教育局主要領導講話稿、匯報稿、典型材料的起草、整理、校對工作。

2、負責市教育局重要會議有關材料的組織寫作、修改工作。

3、負責市教育局有關文件起草、審修工作。

4、負責教育系統調查研究工作。

5、負責《章丘教育信息》期刊編發和教育內宣工作。認真做好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政務信息的調研、采寫、收集、整理、報送等工作。

6、負責電視臺、報社對教育局主要領導及教育系統的采訪報道工作。

7、負責教育局局長辦公會、黨委會及其他重要會議籌備及記錄工作。

三、就餐接待工作

1、負責機關食堂的日常管理及服務工作。

2、負責統壹管理、安排教育局所有招待活動。

3、負責每周對各科室就餐情況進行核對、匯總工作。

四、車輛管理工作

1、負責教育局機關所有車輛的統壹管理、統壹調度。

2、負責統壹安排機關車輛工作日及節假日的停放、登記。

3、負責統壹辦理教育局機關所有車輛年審、證件、保險、養路費、路橋費、用油、維修等有關手續。

4、負責機關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獎懲。

五、圖書代辦工作

1、負責教育報刊的征訂發行工作;

2、負責中小學寒暑假作業、小學教輔的征訂發行工作;

3、負責中小學地方教材的征訂發行工作;

4、負責書報款結算工作。

政工科

壹、負責教育系統幹部培養、考察、任免、考核和培訓。

二、負責教育對外新聞宣傳工作。

三、負責本系統各單位的組織發展工作。

四、負責市屬學校黨建、黨員教育、黨費收繳及有關宣傳工作。

五、認真組織廣大幹部教職工學政治、學理論,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斷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

六、負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和統戰工作。

七、做好內退到齡幹部的離崗工作,並及時提供充實完善各級領導班子的意見。

團工委

1、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和實踐創新活動,團結、教育和引導團員青年為我市教育事業發展建功立業,全面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質。

2、大力開展青年團員文化建設,深化青年誌願者行動,推進青年文明號創建,優化青少年成長環境,積極為和諧社會建設服務。

3、以強基固本為目標,加強***青團工作長效機制建設。

婦委會

1、負責指導基層建立健全婦女組織,按照《章程》依法開展各項工作。

2、組織開展巾幗建功、爭創巾幗文明示範單位(崗位)等活動,充實完善女性人才檔案,促進婦女人才的成長。負責家庭文化建設。

3、依法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按時組織已婚婦女查體,健全婦查檔案。

4、配合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少兒工作,推動“兩綱”目標的全面完成。

計劃生育

1、負責指導基層計生幹部的學習培訓。

2、負責轄區內育齡婦女的計劃生育管理,並對申請結婚和申請生育的人員進行把關審批。

3、負責對轄區內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

4、負責對《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責任書》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工會

1、負責指導基層工會的換屆選舉工作,配合黨委選配好工會領導班子,及時發展新會員,健全基層工會組織。

2、按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搞好教代會評估工作。

3、履行維護職能,密切聯系職工,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生活,為教職工排憂解難。

4、做好勞模及師德標兵的培養、選拔、推薦工作。

5、依照《工會法》,收繳、管理、使用工會經費。

6、配合黨政抓好教職工政治業務學習,開展各種競賽活動。

人事科

人事科附設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教育人才市場和老幹部科。主要工作任務如下:

壹、負責教育系統學校內設機構和人員的編制管理,中小學教師檔案、工資、調配、培訓、幹部統計、教育人事信息采集維護等管理工作。

二、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安置,幼兒園、小學及初中教師資格認定,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審、聘任和年度考核、評先樹優工作。

三、負責教育系統離、退休老幹部工作。

四、負責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具體組織與實施。

五、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報到、公開招考、推薦就業和外籍優秀教育人才的引進工作。

六、負責提供教育人才供求信息、教育人才交流服務。

七、負責教育系統未就業人員培訓、檔案管理和教育人才市場管理工作。

計財科

壹、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財務計劃與管理,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完善“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

二、負責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

三、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審計工作:制定各項內部審計規定,安排內審計劃,對各單位進行常規審計與專項審計,並積極配合上級各部門對教育的外部審計各項工作。

四、負責對農村中小學財務的集中核算管理:實行“校財局管”,由教育局對農村中小學財務實行集中管理、統壹核算。

五、負責學生資助和各項慈善助學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兩免壹補”工作和高中、職業學校學生的救助工作;負責社會各界對教育系統的救助,負責各項慈善助學活動。

六、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的預決算工作:負責安排部署審核全市教育系統的學校預、決算工作。

七、負責教育事業統計工作:負責安排部署匯總全市教育系統的學年初教育事業綜合統計;負責統計局安排的各項統計工作。

八、負責各項經費的收支、往來與核算:負責機關財務資金的收支、往來與核算,負責各專項資金的籌集、撥付與監督管理。

九、負責機關戶籍管理工作。

十、負責學校的收費管理與監督。

十壹、負責機關財務檔案管理和教育系統會計人員的培訓工作。

基礎教育科

壹、鞏固“普九”成果,提高義務教育實施水平

1、進壹步加強和完善義務教育學籍管理。

2、進壹步加大初中在校生的控輟保學力度,繼續實行“控輟保學雙線目標責任書”制度。

3、加強特教工作,特殊教育與普通義務教育同步實施。

4、建立和完善村、學校、鄉鎮和市年度義務教育檔案。

5、做好“百校牽手,結對幫扶”工作。

二、規範辦學行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6、把規範辦學行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作為基礎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重點抓好三級課程建設、規範作息時間、嚴控雙休日和晚自習教學、控制作業量、控制擇校、改革考試和評價辦法等辦學行為和素質教育先進學校的評價。

7、堅決執行和落實“減負”規定,加大督查力度。

三、加強學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8、對學校管理實行經常性的動態監控和督查。

9、做好濟南市規範化學校的爭創評查工作。

10、開設環境教育課,做好省市級綠色學校爭創工作。

11、做好省市級三好、優幹、先進班集體的評選工作。

12、開展爭創科普示範學校、青少年智力七巧板競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電腦機器人競賽等活動。

13、堅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嚴格考試程序,嚴肅考風考紀,確保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使用客觀、公正。

14、做好濟南市語言文字規範化學校創建等語委工作。

15、加強對民族學校的管理,促進民族教育穩步發展。

16、配合新華書店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教科書的征訂。

四、積極穩妥的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

17、組織好全市小學和初中壹年級的新生入學工作,確保適齡兒童和少年依法按時入學。

18、做好明水城區小學和初中、市屬初中的入學工作。

19、根據上級中考有關政策和規定,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督導室

壹、負責統籌安排、組織實施本市的教育督導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導工作制度。

二、負責對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

三、負責對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貫徹法律法規及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和效益等情況進行督導。

四、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市政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向有關部門反映被督導對象及其主要負責人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並可以提出獎懲建議。

六、參與審定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七、負責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研究,總結推廣教育督導工作經驗,組織教育督導人員業務培訓。

八、受理對教育工作的舉報、投訴。

九、承辦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招生辦公室

壹、負責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壹考試工作(含招收飛行員工作)。

1、報名2、體檢3、建檔4、考試5、填報誌願6、錄取

二、負責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

三、負責初中中專招生報名、考試工作。

四、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考試工作(每年四次報名、四次考試)。

五、負責自考社會證書考試的報名、考試工作(每年2次全國英語等級證書考試、報名)。

教研室

壹、負責按照各級教育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檢查執行中小學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材的使用情況,檢查控制學習資料的使用,制止濫編濫印濫用各種學習資料現象的發生。

二、負責學習研究各學科教學大綱、考綱和教材,組織教師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提高備課授課質量,培養教學骨幹和學科帶頭人,特別註意培養青年教師教學骨幹。

三、深入學校,深入課堂,調查研究,參加教學實踐,及時了解學科教學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教學的指導性意見和建議。

四、負責組織各種形式的教學研究和教學競賽、教學能手評選活動,開展教學理論和實踐的專題研究,優化教師隊伍,提高師資水平。

五、抓好教育科研的課題研究及推廣工作。組織教學改革實驗,樹立典型,總結推廣經驗,以點帶面,點面結合。重視現代教育技術的應用,促進和推動教學手段現代化。

六、負責對基層學校和鄉鎮的教學評價及對教學管理人員的業務考核。

七、負責搜集和介紹國內外教研信息和動態,幫助教師開闊視野,學習借鑒外地先進經驗,改進教學工作。

八、負責接受學科業務咨詢,解答教師教學中遇到的各種疑難問題。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外活動。

九、根據上級的要求,負責全市各學段各學科的考試命題和組織工作,提出期末考試和期末總結的意見和建議。

職成教辦公室

壹、負責制定全市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督促落實。

二、負責職業學校招生和宣傳工作。

三、負責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

四、負責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組織工作。

五、負責職業學校技能展評和學生技能鑒定工作。

六、負責職工教育統計工作。

七、負責成教中心建設,

八、負責成教中心開展掃盲、科普服務站建設、省級示範成教中心達標工作。

九、負責年度成教中心各類培訓統計工作。

十、負責全市社區教育建設工作。

十壹、負責全市民辦教育政策、標準的制定工作。

十二、負責民辦教育培訓學校或班的審批。

十三、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的年檢、年檢通報、廣告審批。

十四、負責民辦學校(班)進社區、誠信建設及日常管理工作。

條件裝備辦公室

壹、遵循政府采購原則,堅持公開公正,實行陽光采購,規範學校采購行為,積極穩妥地做好全市教育用品統籌管理工作。

二、緊緊圍繞全市教育工作重點,加強學校條件裝備,以教育超市為依托,為各級各類學校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

三、利用市場經濟運行規則,組織有效競爭,確保采購物品價格低於市場,質量高於市場,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

四、嚴格執行收費政策,按規定征訂學生用品,努力為學生搞好服務。

五、加強對校辦企業的管理監督,指導和規範校辦企業健康發展。

六、搞好沿街房的開發租賃,及時簽訂租賃合同,按時收取租賃費和水電費。

電教儀器站

壹、制定並落實全市教育技術裝備、電化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及應用的發展規劃。

二、管理、指導學校進行教育技術設備、設施的裝備和建設,主要是各學校教學儀器設備、音體美器材和實驗室、微機室等專用教室的規劃建設;做好電教設備管理、應用的技術服務。

三、積極推動教育信息化建設,實施“校校通”工程和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指導、管理學校校園網建設及應用。推廣信息技術在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中的應用,努力探索信息技術與其他學科教學的整合。

四、積極推廣常規及現代教育技術的應用,組織現代教育技術應用研究及成果的推廣和交流,組織電教軟件的制作、收集、訂購、存儲等工作。負責發行電教教材和教育教學軟件資料。指導開展自制教具實驗科研活動。

五、做好全市電教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學校信息技術教育及教師信息技術應用培訓工作。

六、組織電化教育教學研究活動,負責優秀多媒體課件的評比、電化教學優質課的評選和電化教育優秀論文的評選活動以及“山東省電化教育示範校”的建設、指導、評選和課題研究工作。

七、負責章丘教育網的規劃、管理,做好教育信息資源庫建設,為全市教育系統的組織管理、教育教學應用和對外報道宣傳搭建有力的平臺。

八、負責教育局開展的各項重要活動的拍攝、錄像任務。

九、組織各級各類學校大宗教學裝備的招投標工作。

體衛藝辦公室

壹、負責《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學校藝術教育總體規劃》貫徹落實。

二、負責根據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方針政策制定我市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實施措施和意見。

三、負責學校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課的課程管理與監督。

四、負責開展各項學生體育競賽活動,負責普通中小學校參加上級比賽組織管理工作。

五、負責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

六、負責《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實施和數據報送工作。

七、負責學校衛生管理和監督工作。

八、負責學生衛生教育工作。

九、負責學校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工作。

十、負責學生飲用水安全管理工作。

十壹、負責學校常見病、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十二、負責中小學文化藝術節、合唱節的組織安排。

十三、負責開展師生各單項藝術教育活動的組織和安排。

十四、負責教育系統大型文化藝術教育活動的組織安排。

十五、負責藝體特長生培養、培訓工作。

十六、負責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學前教育辦

壹、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托幼行政法規及上級行政部門有關托幼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依法管理本地區托幼工作。

二、制定和組織實施本地區托幼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撰寫年度工作總結。

三、爭取社會各方對托幼工作的關心、支持,協調各有關部門,解決本地區托幼事業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四、辦好示範性幼兒園,加強分類指導,總結、交流、宣傳辦園的先進經驗

五、做好各類幼兒園的登記註冊和年檢工作;

六、指導本地區幼兒教育日常管理及幼兒園教育教學改革。

七、協助制定和實施園長、教職工培訓計劃、中青年骨幹教師培養計劃,協助做好幼教教師職務評聘工作;

八、做好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

發展規劃辦公室

壹、負責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

二、負責全市中小學布局調整。

三、負責市屬學校基建。

四、負責農村薄弱學校改造。

五、負責教育重點工程建設。

六、負責新農村教育項目建設。

七、負責全市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

八、負責編制各類教育基建報表。

九、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園綠化工作。

十、負責局機關及宿舍區維修改造及水電費收繳工作。

紀委信訪辦

壹、負責受理群眾給教育局的來信來訪。

二、組織協調教育系統新房矛盾隱患的排查調處。

三、定期分析群眾來信來訪中反映的重要情況和帶有傾向性的問題,並向局黨委反映。

四、負責處理市信訪局及局領導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

五、協助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六、協助局黨委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

七、制定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的各項制度,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八、督促、協調局機關科室抓好勤政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研究制定從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有效措施。

安全辦

壹、負責協調、檢查、督促各級各類辦學機構的安全工作,主要負責各級各類中小學校的安全工作。

二、負責制定全市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年度計劃,起草制定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檔案。

三、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簽定,按照組織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並向全市通報對各學校安全考核的基本情況。

四、負責牽頭組織相關科室或獨立進行安全檢查,督促學校排查安全隱患並落實安全整改措施,對無能力解決的整改項目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五、負責安排好政府和上級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六、負責學校法律事務的咨詢工作和教育局的便民服務工作。

校園文化辦

壹、負責優化中小學學校育人環境,強化校園文化的育人功能。

二、負責健全完善“校風、校訓、教風、學風”等理念文化,激勵青少年學生積極向上、奮發有為。

三、負責組建小學課外興趣小組和中學生社團建設工作。

四、負責開展國學課程建設,積極推進優秀傳統文化建設。

五、負責學校德育工作,通過建立德育工作研究會、開展教育實踐活動,不斷培育學生的愛國情感和民族精神,養成良好的道德修養和行為習慣,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六、負責加強班主任工作,通過建立精心選配隊伍、班主任獎懲機制和班主任工作研究會,定期分析研究班主任工作,做好班主任工作經驗交流,及時推廣班主任工作的先進典型,不斷提高班主任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