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第壹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必須同時滿足相應年限要求。取得第壹學歷前的實習期不計入工作年限。
2、持工作後取得學歷報考的人員,會計工作時間為取得學歷前、後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總和。學歷證書為非全日制的,學習期間合並計入會計工作時間;學歷證書為全日制的,學習期間雖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但其年限不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時間。
對於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計算方法,也與工作年限的計算方法相同。如:以本科畢業學歷報考中級,工作年限及會計從業資格證取得年限均計算到畢業當年12月31日,必須要滿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