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崗位設置應遵循的原則
1、應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應與本單位業務活動的規模、特點和管理要求相適應,因此,會計崗位可以壹人壹崗、壹人多崗、壹崗多人。
2、會計崗位設置應符合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
3、內部牽制制度(錢賬分管制度)凡是涉及款項和財務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壹項工作,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制約作用的壹種工作制度。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要求: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而不是所用記賬工作)。出納以外的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票據。
4、對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要有計劃進行輪崗,以有利於會計人員全面熟悉業務,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5、要建立崗位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