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個單項按成績錄取前8名,不足8人(隊)的競賽項目報名,實際參賽人數(隊)減1人。
2.每個單項前8名運動員按9、7、6、5、4、3、2、1(雙人接力項目和田徑全能項目)計分。打破全國中學生運動會最高紀錄者加9分,打破全國最高紀錄者加18分(同時打破全國最高紀錄者和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只計壹個最高)。在同壹個項目中,連續多次打破同壹記錄者,只獎勵壹次積分。
3.根據各單元運動員排名成績和破紀錄加分之和,分別錄取男子總成績、女子總成績、男女組總成績前8名;如果積分相等,破紀錄項目(人和次數)排名第壹;如果仍然相等,則排名第壹,以此類推。
獎杯將頒發給每個總分前8名的運動隊。
獲得每個組別前三名的運動員將獲得獎牌,獲得前八名的運動員將獲得成績證書。
籃球、排球、足球
1.錄取排名:男女組前8名分別錄取。
2.獎項:前8名運動隊頒發獎杯,前3名運動員頒發獎牌,前8名運動員頒發成績證書。
(3)武術
1.拳擊類:長拳、南拳、太極拳各項目,前8名分別由男、女錄取並獎勵;
2.短器械:刀和擊劍每個項目男女前8名錄取並獎勵;
3.長器械類:槍棒每個項目男女前8名錄取並獎勵;
4.培養項目:前8名錄取並獎勵;
5.以上項目報名人數不足8人(隊)的項目,按實際參賽人數(隊)錄取。
6.根據成績對武術男子總成績、女子總成績、武術團體(男女)前8名隊伍進行獎勵。
7.團體總分的計算方法以各隊運動員在各單項比賽中的名次為準,分別加9、7、6、5、4、3、2、1,積分多的成績排名第壹。如果分數相等,則第壹名排名第壹,以此類推。
8.為獲得個人比賽和團體總分前3名的運動員(隊)頒發獎牌(獎杯);前8名運動員(隊)頒發成績證書。
健身操
1.入場排名:團體項目和個人項目分別錄取前8名,不足8人(隊)的項目按實際參賽人數(隊)錄取。
獎勵
(1)獎杯將頒發給團體賽第8名的隊伍。
(二)為獲得單項前三名的運動員頒發獎牌;前8名運動員將頒發成績證書。
乒乓球
1.入場排名:團體項目和個人項目分別錄取前8名,不足8人(隊)的項目按實際參賽人數(隊)錄取。
2.獎勵:
(1)獎杯將頒發給團體賽第8名的隊伍。
(二)為獲得單項前三名的運動員頒發獎牌;前8名運動員將頒發成績證書。
代表團團體總分獎
1.壹等獎獎杯授予團體總分前8名的代表團,二等獎獎杯授予9-18的代表團,其余代表團授予優勝獎獎杯,不設名次。
2.代表團組總分是該代表團運動員在所有比賽中取得的名次總分。每場比賽的排名分數規定如下:
(1)田徑、遊泳項目排名得分:每個單項獲得前8名者,按9、7、6、5、4、3、2、1計入代表團組總分(接力、田徑全能加倍,打破全國紀錄者加18分,打破全國中學生運動會紀錄者加9分)。
(2)籃球、排球、足球排名得分:獲得本項目排名的各隊,按各田徑項目相應排名得分的5倍計入代表團組總分。
(3)武術、健美操、乒乓球計分:各單項比賽獲得名次者,按田徑相應名次等額計分;健美操、乒乓球團體賽排名得分,按田徑接力項目相應排名得分(即接力項目得分翻倍)折合計分;以上成績計入代表團總分。
體育道德風尚獎
體育道德風尚獎代表團、體育道德風尚獎運動員(隊)、體育道德風尚獎裁判員的評選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