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記賬法:是以“借”、“貸”為記賬符號,記錄經濟業務的復式記賬法。借貸記賬法是復式記賬法的壹種,通常又全稱為借貸復式記賬法。它是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為理論依據,以“借”和“貸”為記賬符號,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賬規則的壹種復式記賬法。
記賬符號反映的是各種經濟業務數量的增加和減少。
(壹)“借”和“貸”是抽象的記賬符號
借貸記賬法是以“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用以指明記賬的增減方向、賬戶之間的對應關系和賬戶余額的性質等。而與這兩個文字的字義及其在會計史上的最初含義無關,不可望文生義。“借”和“貸”是會計的專門術語,並已經成為通用的國際商業語言。
(二)“借”和“貸”所表示的增減含義
“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都具有增加和減少的雙重含義。“借”和“貸”何時為增加、何時為減少,必須結合賬戶的具體性質才能準確說明。資產類,費用類是“借”增“貸”減,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收入類是“借”減“貸”增。根據會計等式“資產+費用=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可知,“借”和“貸”這兩個記賬符號對會計等式兩方的會計要素規定了增減相反的含義。
擴展資料會計記賬符號的方法
會計的基礎課程始於借方和貸方。借方在帳簿的左側,貸方在帳簿的右側。在這裏,要牢記壹條不變的定律:“借方=貸方”,換句話說,在任何交易中,都必須同時登記到帳簿的左右兩側,其原則如下:
(1)資產增加時,記入左側;資產減少時,記入右側。
(2)負債增加時,記入右側;負債減少時,記入左側。
借貸記賬法是以借貸為記賬符號的壹種復式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的賬戶基本結構分為左、右兩方,左方稱之為借方,右方稱之為貸方。壹般在賬戶借方記錄的經濟業務稱之為“借記某賬戶”;在賬戶的貸方記錄的經濟業務稱之為“貸記某賬戶”。至於借方和貸方究竟哪壹方用來記錄金額的增加,哪壹方用來記錄金額的減少,則要根據賬戶的性質來決定,不同性質的賬戶,其結構是不同的。借貸記賬法是復式記賬法的壹種。
它是以“借”、“貸”為記賬符號,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會計等式為理論依據,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賬規則的壹種科學復式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以“借”、“貸”二字作為記賬符號,並不是“純粹的”、“抽象的”記賬符號,而是具有深刻經濟內涵的科學的記賬符號。從字面涵義上看,“借”、“貸”二字的確是歷史的產物,其最初的涵義同債權和債務有關。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得到廣泛的運用,記賬對象不再局限於債權、債務關系,而是擴大到要記錄財產物資增減變化和計算經營損益。原來僅限於記錄債權、債務關系的“借”、“貸”二字已不能概括經濟活動的全部內容。它表示的內容應該包括全部經濟活動資金運動變化的來龍去脈,它們逐漸失去了原來字面上的涵義,並在原來涵義的基礎上進壹步升華,獲得了新的經濟涵義:
第壹,代表賬戶中兩個固定的部位。壹切賬戶,均需設置兩個部位記錄某壹具體經濟事項數量上的增減變化(來龍去脈),賬戶的左方壹律稱為借方,賬戶的右方壹律稱為貸方。
第二,具有壹定的確切的深刻的經濟涵義。“貸”字表示資金運動的“起點”(出發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某壹具體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的“來龍”(資金從哪裏來);
“借”字表示資金運動的“駐點”(即短暫停留點,因資金運動在理論上沒有終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的“去脈”(資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態)。
這是由資金運動的內在本質決定的。會計既然要全面反映與揭示會計主體的資金運動,在記賬方法上就必須體現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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