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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怎麽做?

城鎮土地使用稅時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

1、計提城鎮土地使用的時候:

借:稅金及附加-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2、申報後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什麽?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壹種稅。

稅金及附加是什麽?

稅金及附加是損益類科目,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

企業計提土地使用稅時,應當設置“稅金及附加”借方科目以及“應交稅費”貸方科目進行核算;待企業進行土地使用稅的繳納時,則設置“應交稅費”借方科目核算;期末進行本年利潤的結轉,應當設置“本年利潤”借方科目結轉核算。“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科目貸方表示企業應繳的土地使用稅;借方表示企業已經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期末余額在貸方,說明還有應繳而未繳的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