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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麽查財產?

人民法院可以主要通過以下方式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

首先,尋找金錢

在金錢給付案件的執行中,首先要考慮的執行方式是金錢給付,簡單易行。然後考慮等效的實現。這裏的尋款主要是指對銀行存款、到期債權、未從有關單位提取的收入、有關企業應得的股息、紅利、持有的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中外合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法人企業的投資權或股權的尋款。以查找銀行存款為例,簡述幾種查找方式。查找銀行存款的關鍵是要查出被執行人在銀行的存款賬戶和賬號。則可以適用查詢、凍結、劃撥等執行措施。

1.雙方提供的賬戶和賬號。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在經濟往來中關系密切,往來資金基本由銀行結算,從雙方簽訂的合同和信函、電傳、電報的手稿中均可查到。

2.查詢被執行人在人民銀行的賬戶及賬號。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開戶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因此,妳可以向當地人民銀行查詢。

3.在被執行人管轄的工商、稅務部門查詢被執行人的賬戶及賬號。企事業單位在工商和稅務部門都有檔案。無論是工商檔案中的工商登記,還是稅務檔案中的稅務登記,都是有賬戶和賬號的,特別是繳稅的時候,都是通過銀行繳納的,查到的賬戶和賬號大部分都是正常使用的。

4.利用被執行人繳納的水、電、保險、郵電費用在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查找賬戶及賬號。

5.從被執行人的賬簿中查找賬戶及賬號。被執行人拒不提供的,可以依法到財政部門搜查,但搜查和查閱賬冊必須迅速,防止被執行人與銀行串通轉移存款。

第二,尋找動產

對動產的搜查主要是指對飛機、船舶、機動車、機器設備、辦公設備等的搜查。被執行死刑的人。查找機動車的方法:由申請執行人提供;檢查經常停放在被執行人所在地的車輛;向機動車管理部門查詢。同時,到交通部門查詢車輛購置附加費和養路費的繳納情況,也可以查清楚“公車私照”的造假行為。除被執行人和被執行人提供的資料外,還可以到登記主管部門進行飛機、船舶的搜查。找機器和辦公設備,可以直接去生產車間、工地、工作室等地方直接查看,查看其固定資產賬冊和相關原始憑證。它的量化值可以壹起查出來。同時,也要註意尋找庫存產品和原材料。

第三,尋找房地產

搜查不動產主要是指搜查被執行人使用的土地,以及房屋、樹木等地上定著物。除提供資料、咨詢被執行人外,被執行人可查閱固定資產賬簿及相關權利證書,也可在國土、房產、國有資產、林業管理部門查詢。

四、變更、增加執行主體,擴大查找被執行財產的範圍。

當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時,需要考慮被執行人的條件是否有變化或增加。

執行主體有三種:直接主體、共同主體和代位主體。直接主體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被執行主體。共同主體和代位主體是新的被執行主體,因審判程序中未發現的情況或者情節發生變化,應當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釋予以變更和補充。

變更和增加執行主體,在形式上擴大了被執行人的民事責任範圍,增加了查找被執行財產的線索和可能性。實質上,變更和增加被執行主體的過程,也是進壹步尋找被執行財產的過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七十六條至第八十三條規定了變更或者追加執行主體的情形10。

變更和追加被執行主體通常是通過審查企業的性質、結構、合並或分立以及註冊資本是否到位來確定的。僅舉壹個例子,查明註冊資本是否到位的途徑是去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閱被執行人的工商檔案,查看工商登記驗資單位的驗資證明,然後查看被執行人的現金賬簿,詢問被執行人。壹般都能查出來。發現註冊資本虛假或者有抽逃出資行為,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八十條的規定,裁定追加啟動單位為被執行人。

共同主體和代位主體確定後,可以按照上述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的方法查找其財產,進而決定執行方式和適用的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