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授權審批和業務辦理;
2.業務處理和會計記錄;
3.會計記錄和財產保管;
4.業務處理和審計檢查;
5.授權、批準、監督和檢查。
6.材料和其他物資的領料、采購、驗收和結算必須由不同的人員承擔,不能由壹個人承擔。
7、實行錢、賬、物分管;
8.出納人員不得兼任審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登記工作;
9、會計人員不得分管出納的現金收付、有價證券保管等專項工作。
不相容職務的分離控制:要求企業對業務流程中涉及的不相容職務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和梳理,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