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時,分錄:
借:其他貨幣資金-質押存款
貸:銀行存款
解除質押時,做相反的分錄。
商票質押,當收到銀行的貸款時,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
付出商業承兌匯票逾期還款時,分錄:
借: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
貸:應收票據
擴展資料
票據質押所確立的是設置背書的被背書人壹種附條件行使票據權利的資格。這種條件不是質權的成立條件,而是行使條件。也就是說質權人只享有對票據權利行使的期待權。
當設質背書完成後,被背書人雖然已經取得完整的票據權利,但是這種權利卻不能馬上由作為質權人的被背書人行使,必須等到條件成就時,被背書人行使票據權利方為合法。
這時的條件可以理解為期限,即主債務到期的期限。在主債務到期前,票據權利人壹般是不能行使票據權利的。